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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考研招生简章

来源:爱考网 [2018-9-2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 1950 年 5 月,是一所集科研与
教育为一体,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综合性有机化学研究机构。
上海有机所从开展抗生素和高分子化学研究起步,六十多年来经过几
代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先后产生了 15 位中科院院士;共获得各类科研
成果奖 354 项,含国家三大奖 73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 3 项(合作
2 项),二等奖 19 项(合作 1 项);获授权专利 769 项(国外专利 36 项);
发表学术论文 11580 余篇,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有机化学交叉学科研究、
工业生产关键过程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化学工业、
特征材料、药物工业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所将继承发扬老一辈
科学家的光荣传统和科学精神,秉持“合成创造价值、分子影响改变世界”
的理念,立足基础交叉前沿领域,坚持重大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需求导向,
发挥有机合成化学的创造性,加强与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的交叉与融合;争
取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新医药农药和高性能有机材料创制方面实现新的
突破;引领有机化学学科前沿的发展,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国民经济主
战场;将上海有机所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有机化学研究中心。
我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精湛的导师队伍,一批领军科研工作的年轻
科学家。目前全所职工 798 人,其中中科院院士 7 人,973、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首席科学家 7 人,入选千人计划 29 人(含顶尖千人 1 人、青年千人 26
人),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7 人,在岗导师 87 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
研究领域主要围绕解决人口健康与农业、资源能源与环境、国家安全等领域
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以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转化方法
学、化学生物学、有机新材料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我所拥有一流的实验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创新的科研工作环境。现
有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三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生命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
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有机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功能分子
合成与组装化学重点实验室。并已建成有机化合物分离分析、定性定量分析
研究和测试平台。图书馆拥有齐全的化学学科书刊,藏书 40 余万册、期刊
600 余种(其中外文书刊占 80%以上),并能提供丰富的计算机化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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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文献检索。截止 2018 年 8 月,我所在学研究生 627 名。自 1999 年开始
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来,我所入选 10 篇;自 2004 年开始评选中
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来,我所入选 24 篇;自 1989 年启动的中国
科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我所共有 24 名研究生获院长奖学金特别奖,86 名
研究生获院长奖学金优秀奖。
2019 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 76 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 15 人;其中拟招收推荐免试生 69 名。为中国科学院生物与化学交叉
研究中心代招学术型研究生 29 名,其中拟代接收推荐免试生 25 名。具体
招生名额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欢迎全国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
考我所硕士研究生!(网址:www.sioc.ac.cn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21-
54925239 邮箱:zhaosheng@sioc.ac.cn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
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
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
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
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
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
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通过全国硕
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
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非定向考生
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
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
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
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9
年 9 月 1 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 8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
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
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
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
学院大学 2019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
学校和独立学院。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
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我所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其初
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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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名情况、初试情况、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自行划定,
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四)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
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我所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所有接收的推荐
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
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
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规定截止日期后仍未确定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
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
录取资格。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
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过期不再进行补报。
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要认真阅读相关省
市研招办、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
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
间、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我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
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 “035 上海有机化
学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
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
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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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
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
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须认真查看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点发布
的现场确认相关公告,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
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
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缴费(特别注意:部分考点省份要求网报期间进
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不再受理补缴费。具体请仔细阅读省市招办和考点
网报公告)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经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
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支付方式以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
考生网上报名考点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
支付报名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缴
费。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与我所完成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报名与拟录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拟录取的推
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所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
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自
愿按照调剂政策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
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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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
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
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
陕西等 21 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
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自治区)。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
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均执行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
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
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要
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
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
考。
(8)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
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
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
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
生信息的申请。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
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
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 100 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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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 150 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
所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
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命题。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所招生部门负责通知,也可在通过中国科学院大
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自主查询。
五、复试
1. 复试由我所研究生部组织,在我所进行。
2.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 1:1.5 左右
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
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
上向考生公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分
数线基础上,由国科大根据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报考国科大考
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我所依据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结合本单
位的学科特点和要求,在不低于国科大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具体
复试分数线要求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的方
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国科大自行划定,
由我所确定报考本单位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
取。
4.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
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
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
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
内容。
6.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加试科目至少为两门本科主干
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加试
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后通知考生。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
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 60 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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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
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 60 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0〕12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要求进行,另我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提出具体的体检要
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按招生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
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
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
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不能硕
博连读转博。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
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
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
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
方为有效。无故预期 10 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调剂
报考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符合国家
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
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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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十、学制
硕士(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
(含休学)不得超过 4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
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十一、收费及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
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 10000 元/年•生,
硕士生 8000 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
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
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
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十二、硕博连读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
十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
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
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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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
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四、直博生
2019 年国科大具有博士培养点的各单位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
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
生,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一般为 5 年或 6 年。所有接收的直博生,应在国家
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参加网上报名
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请考生向所报考的
研究所咨询。
十五、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
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
就业。
十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
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七、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
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
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
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
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 址:上海市零陵路 345 号
邮 编:200032
部 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电 话:021-54925239
网 址:http://www.sioc.ac.cn/
E-mail:zhaosheng@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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